尊敬的游客朋友们:
为保障景区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、维护景区的正常秩序以及保护空域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,现对凤凰岭景区内无人机飞行作出如下禁飞公告。
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,可能会因设备故障、操作不当等原因坠落,砸伤景区内的游客。凤凰岭景区是一个人流量较大的旅游胜地,每天都有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游览。如果无人机突然坠落,很容易对游客造成身体伤害,后果不堪设想。例如,在一些景区曾发生过无人机坠落砸伤游客的事件,给游客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。
无人机的飞行可能会干扰景区的正常运营秩序。景区内有许多工作人员在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,无人机的飞行可能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,影响工作效率。同时,无人机飞行产生的噪音也会影响其他游客的游览体验,破坏景区的宁静氛围。比如,在景区进行安全巡逻、设施维护等工作时,无人机的出现可能会打乱工作节奏,增加管理难度。
凤凰岭景区位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,属于全域管制空域范围。无人机的违规飞行可能会与直升机、小型客机等民用航空器碰撞,威胁航空安全。一旦发生此类事故,后果将极其严重,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还会影响整个航空运输的正常秩序。
凤凰岭景区全境均为禁飞区域,包括景区内的各个景点、山林、山谷等所有区域。无论在景区的任何位置,都不允许进行无人机飞行活动。
2025年8月10日晚7时许,杨某某与其朋友姜某某、李某某一起到凤凰岭景区游玩期间,杨某某为记录游玩过程,携带了一台消费级航拍无人机。到达景区后,杨某某在未报备的情况下,擅自操控无人机升空拍摄夜景,飞行时间持续约15分钟,飞行高度最高达100米,覆盖范围涉及景区核心游览区域。公安机关依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,对杨某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;同行的姜某某、李某某因未参与无人机操控,未被处罚,但被民警现场进行政策教育。
此前,还有陈某某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附近擅自施放无人机,被昌平警方查获。经询问,陈某某承认自己未经批准擅自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违法事实。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,对陈某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这些案例充分表明,无人机“黑飞”是违法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希望广大游客引以为戒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。
根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以及北京市发布的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、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》和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》,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。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,没收无人驾驶航空器,并处以罚款。
如果游客确实有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等需求,需要按照以下合规途径进行:
无论个人还是单位,在北京市飞行无人机前,需先登录“中国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(UOM)”,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。登记时需填写无人机型号、序列号、所有人信息(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),上传无人机照片,审核通过后将生成专属二维码,需粘贴于无人机机身明显位置。
个人飞行需确保自身具备无人机操控能力,若飞行重量超过25公斤的无人机,还需持有相应的无人机操控员执照;单位飞行除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外,还需准备与飞行任务匹配的资质材料,如测绘无人机需提供测绘资质证书,商用物流无人机需提供运营许可,同时准备飞行计划书、任务来源证明(如企业委托函、项目合同等)。
目前,北京市无人机飞行报备可通过两个官方渠道办理:一是“中国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(UOM)”,登录官网或APP后,进入“飞行活动申请”板块,选择“北京地区管制空域飞行”,按要求填写飞行任务、空域范围、时间、高度、无人机及操控员信息,上传相关材料;二是“北京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服务平台”,该平台为北京本地专属渠道,与UOM平台数据互通,操作更贴合本地需求。常规飞行申请需在飞行前72小时提交,应急飞行(如抢险救灾、医疗救护)可拨打北京市空管部门应急申请快速审批,最快1小时内反馈结果。
审批通过后,飞行主体将获得电子许可文件,需随身携带或留存电子版备查。飞行前需检查无人机设备状态,飞行中严格遵守许可的空域、高度、时间要求,保持通讯畅通;飞行结束后,需在24小时内通过报备平台提交飞行记录,完成闭环管理。
希望广大游客自觉遵守景区的禁飞规定,共同维护景区的安全和秩序。同时,也欢迎广大游客对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。如果发现有游客在景区内违规飞行无人机,请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。对于举报属实的,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。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旅游环境。
凤凰岭景区管理处 2026年5月29日
以上公告将严格执行,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如有问题请咨询624559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