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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凤凰岭景区关于全域禁止无人机飞行的公告

2026-06-29

北京凤凰岭景区关于全域禁止无人机飞行的公告

为切实保障北京凤凰岭自然风景景区生态环境、山林防火安全、游客人身财产安全,规范景区空域管理秩序,杜绝无人机违规飞行引发的安全事故、隐私侵权、秩序扰乱等问题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景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,经景区管理部门研究决定,对景区全域实施无人机禁飞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禁飞区域

北京凤凰岭景区全域范围,包含核心游览区、山林步道区、山体观景区、游客服务中心、停车场、配套服务区及景区所有管辖边界内的公共区域,全面实行无人机禁飞管控,无局部豁免区域。

二、禁飞时间

本公告为长期常态化管控措施,自发布之日起,全天候实施全域禁飞管理,无时段豁免。

、特殊审批规定

因景区官方巡检、应急救援、公益宣传、官方影视拍摄等特殊公务、公益需求确需飞行的,相关单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北京凤凰岭景区管理处提交书面飞行申请,明确飞行时间、飞行区域、设备参数、操作人员信息及飞行方案,经景区审核同意并报备属地公安、空管部门获批后,方可在指定范围、指定时段内规范飞行。未经审批的一切飞行行为,均视为违规“黑飞”。

、违规处置细则

1. 凡在景区全域违规放飞无人机的人员,景区安保及管理人员将**时间予以劝阻、制止,责令立即降落、移除设备,并对违规飞行设备予以临时暂扣登记。

2. 对于拒不配合管理、多次违规飞行、违规飞行造成景区秩序混乱、设施损坏、人员惊扰、生态破坏等后果的,景区将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。

3. 若违规飞行行为引发安全事故、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触犯刑法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责任。

、温馨提示

凤凰岭景区山体地形复杂、山林植被茂密、游客流量较大,无人机低空飞行极易发生信号失联、坠机伤人、碰撞山体、引发山林火情等安全隐患,同时违规航拍易侵犯他人隐私、扰乱游览秩序。恳请广大游客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,主动配合景区空域安全管理工作,共同维护安全、有序、优美的景区游览环境。

特此公告。

北京凤凰岭自然风景景区管理处

2026年06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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